兰 州 大 学 法 学 院
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
题 目: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
------ 以杨某和何某离婚纠纷案为例
研究生姓名:
专 业: 法律硕士
研究方向: 民商法
导师姓名:
兰州大学法学院综合办公室制
二〇一三年五月
研究生姓名
导师姓名
年级
2011级
专业
法律硕士
研究方向
民商法
学位论文名称
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--以杨某和何某离婚纠纷案为例
论文选题来源
在导师的指导下自拟
计划完成初稿时间
计划定稿时间
一、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
为适应改革开放20年来社会发展的新情况,立法机关于2001年修改了1980年的《婚姻法》。修改后的婚姻法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都加强了对妇女、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。其中,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这方面的一个明显例证。1907年瑞士的民法典率先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,,该法第151条规定:(1)因离婚,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在财产权或期待权方面遭受损害的,有过错的一方应支付合理的赔偿金。(2)因导致离婚的情势,配偶一方的人格遭受重大损害的,法官可判予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作为慰抚。 其后法国、日本等国也在其民法典中作了类似规定,由此可见,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非我国首创,当前,现实生活中包" 二奶" 、养小蜜、找情人等现象的出现,对婚姻家庭关系危害极大,社会急切呼唤立法予以规制。据此,新婚姻法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,从而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,制度的确立对于维护正常婚姻家庭关系,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。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中规定:"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" 这是我国法律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。但是这并不能满足司法实务操作的需要,在立法技术上也还存在缺陷,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也就不可避免的不尽完美。
本文试以杨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为例,阐述我国的立法规定,分析其不足,提出若干完善建议。
二、研究内容及研究重点
通过对杨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的分析,以及参考同类案件,分析我过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问题。本文拟对离婚损害赔偿的三个方面重点研究:
1.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和法律适用
2.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和操作中存在的问题
3. 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和问题的解决
三、研究方法及写作框架
研究方法:
通过对杨某与何某的离婚纠纷案作为案例,运用相关法律理论对此进行分析,同时运用比较分析方法,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研究,找到解决问题方案
写作框架:序言
第一章: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介绍和本案的概况
第一节:离婚损害赔偿的介绍
第二节:本案审理情况
第二章: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分析
第一节: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
第二节: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
第三节: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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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一
记叙文
2619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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